铅山县伦潭供水工程(消压电站部分)设备采购标二次

发布日期:2020-0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伦潭供水工程(消压电站部分)设备采购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于2020113日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截止投标时间止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就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铅山县境内。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695万元。

2.3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20229,完工日期为2020529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设备采购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造安装水轮发电机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涵盖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内容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指拟派驻现场代表)具有高级技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为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且连续缴费满一年的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备采购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212930分,地点为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设备采购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9.有关说明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铅山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铅山县鹅湖大道

人:祝先生

话:135763458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园5号楼三楼

人:刘女士

话:0791-88297892

址:www.jxal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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