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丰城市观桥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观桥水库灌区)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丰城市观桥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观桥水库灌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观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标于2020年5月22日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截止投标时间止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城市观桥灌区

2.2 招标规模:本次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207万元,本次施工监理标为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为1.50%(费率的计费基数为:本项目施工标段建安工程最终结算的金额),详见附表一《招标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约 19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1个施工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同时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制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其他要求:(2)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城市龙光中大道335号,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或堤防或灌渠工程。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7.3根据丰交易管字[2013]6号要求,在丰城市参与过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基本账户进行登记;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7.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丰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丰府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其他事宜按丰府办发[2017]11号、丰府办发[2017]16号执行。

7.5施工监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7.6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7如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公示的第一排序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本项目相应标段重新招标。评标办法正文及前附表关于“中标人确定”内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7.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5-6609382)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丰城市观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

址:丰城市

人:关先生

话:158795572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园5号楼三楼

人:曾先生

话:0791-88297835

址:www.jxalzx.com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标段

所在地

招标控制费率(%

1

监理标

丰城市观桥灌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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