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2020年度锦江流域综合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县2020年度锦江流域综合治理(EPC)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上高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阳堤位于江西省上高县新界埠镇、高安市相城境内,全长为10.843km,圩堤保护面积12.2km2,保护耕地1.66万亩,保护人ロ1.18万人。华阳堤(上高段)起点位于新界埠镇下游300m与锦惠渠交叉口处,终点位于利高电站下游横江村,桩号华0+000~1+811,全长1.811km。

上高县锦江新界埠段防洪工程位于上高县新界埠镇境内,锦河中上游右岸,距上高县城18km。工程锦河右岸河岸坡防护总长度0.402km,起点接新界埠大桥,终点接华阳堤,防护面积1km²,保护耕地0.1万亩,保护人0.3万人,区内有锦惠渠和界上县道等。

徐家渡镇防洪工程位于上高县徐家渡镇境内,锦河中上游右岸,距上高县城25km。徐家渡镇是上高重镇之一,位于宜春市域经济布局“一心一圈两走廊”中320国道经济走廊上,宜春市重要县域中心城镇。工程起始于徐家渡镇牛头山,终止于楼下山(花山港出口)。拟综合整治锦河河道长3.574km,防护面积3.7km2,保护耕地0.48万亩,保护人口1.3万人,区内有7个村组、集镇、中小学和金利源陶瓷、富龙食品等12家厂家。

钊田河位于上高县田心镇、翰堂镇和芦洲乡境内,锦河中上游右侧支流斜口港钊田河,距上高县城13~35km,钊田河钊田河起于墨山九峰山多石坑,止于芦洲乡两江口,主河道全长23.3km,集雨面积98.1km2。钊田河地处田心镇、翰堂镇、芦州乡境内,上高县钊田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拟整治河道长7.081km;其范围主要涉及田心镇的湖境村、翰堂镇的广坪、钊田和芦洲乡的陈家等12村,保护人口1.9万,防护耕地2.4万亩,同时防护翰田县道。

廖家、瑶背等29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分布在泗溪镇、野市乡、塔下乡等约12个乡镇。

2.2招标规模

2020年上高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五河治理、万亩圩堤、山洪沟治理。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金额约9776.7万元;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金额约80万元。

2.3 招标范围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及施工期设代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施工监理标:本项目的施工监理。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总工期为60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总工期12个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的80%,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小水库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9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未到位资金部分的工程工期根据业主资金到位情况顺延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投标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且受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以由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替代),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其他要求:(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2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其他要求:(2)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和施工监理的投标者,请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7月1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施工监理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714 930,地点为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上高县沿江中路18号(老政府大楼八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投标文件以及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区工程的监理业绩。

7.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上高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上府办发[2016]51号)文件规定执行。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价的3%;1000万元以上的,收取中标价的2%,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施工部分分包完成后,施工单位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5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需配备4名监理工程师(含总监理工程师2-4名监理员,其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6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开标前不得有在建项目,且中标后不得更换,一经发现有在建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

7.7根据本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招标人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顺序进行统筹安排。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上高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址:上高县水利局

人:李勇胜

话:0795-25181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园5号楼3楼

人:黄女士

话:0791-88297892

址:www.jxal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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