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06
一、变更内容如下:?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3.1投标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自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大(2)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地震安全评价业绩(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变更为:
“(5)投标人具有大(2)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地震安全评价业绩(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二、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