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坪村水库供水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坪村水库总干渠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7
1. 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坪村水库供水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坪村水库总干渠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萍乡市坪村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芦溪县南坑镇境内。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12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供水灌区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项目的施工图阶段的工程勘察、测量、地质素描、施工图设计(含临时道路、水电、预算编制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程施工、工程材料、机电、金结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3招标金额
招标控制价由勘测设计费、工程施工承包费及工程配套项目费组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123.6万元(含基本预备费,固定报价),其中勘测设计费(含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费、图审费、水土保持设计、专家评审费等费用)为固定报价70.91万元,工程施工承包费(含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工程配套项目费、工程预备费等费用)最高限价费率100%(计费基数为结算审核后的工程总价)。
2.4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1个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5 计划工期
约 192日历天。
(1)设计周期10 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2)施工工期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该时间指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带二维码的清晰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带二维码的清晰复印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施工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提供平台截图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不能出现以下情况:①处于被责令停业;②投标资格被取消;③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其他要求:(1)至(8)条除注明外,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单位,施工方为牵头方,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2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30时,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主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姓名,企业相关业绩等。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4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7.5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项目转包或分包将取消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转包违法所得,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在萍乡市投标。
7.6施工管理人员: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要求,项目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合同规定的其他人员)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化考勤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每月考勤不少于22天;关键岗位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同意,并及时将变更人员的信息录入考勤系统。
7.7中标人必须承诺签订合同时施工方企业法人代表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7.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江西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坪村水库管理局
地址:萍乡市坪村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刘刚
电话:0799-75230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金陵西路50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99-6887727
网址:www.jxalzx.com
监督单位:萍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萍乡市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799-6796655、0799-679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