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暗山、罗湖、三洲、店下、郭桥、巷里等村)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9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丰城市境内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2500元。

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三大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三大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719日起至20238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818900分,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施工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有关说明

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丰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丰府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其他事宜按丰府办发[2017]11号、丰府办发[2017]16号执行。

7.3施工标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4施工标做无效标处理的情况说明:①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的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的投标人,做废标处理。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7.5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逐步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

7.6本项目现浇砼工程全部采用商品砼,具体要求按赣水建管字【2015】40号文执行。

7.7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9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5-6609382)进行监督。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址:丰城市府前路439

人:袁先生

话:0795-6609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34

人:黄先生

话:0791-88297835

址:www.jxal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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