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丰城市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聂家自排闸新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江丰城市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聂家自排闸新建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赣抚河道堤防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城市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本次施工招标金额536万元。

2.3 施工标计划工期:259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赣江丰城市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聂家自排闸新建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8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88900分,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城市市民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本次施工标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311日至202212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12级水工建筑物的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6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7 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8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9 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5-660938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市赣抚河道堤防管理局

地址:宜春市丰城市沙湖路8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5070975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34

联系人:黄师越、刘欣怡、李科

电话:18770005275

网址:www.jxal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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