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大有堤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大有堤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市城市防洪事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昌市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项目工程规模为大(1)型,南昌市富大有堤为1级堤防,穿堤建筑物主体为1级建筑物,本次施工招标金额27869079.00元。

2.3 施工标计划工期:约366日历天,即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28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堤防维修加固工程涉及堤段总长约1.59km,主要分为三段,分别为富大有堤桩号X0+886.40~X1+803.20段(城北水厂取水泵房上游段)、X0+073.70~D0+046.30段(赣江大桥桥下段)、D7+710.70~D8+263.90段(吴公庙电排站上游段)。穿堤建筑物维修加固工程主要为4座现有穿堤建筑物(吴公庙电排站、鱼尾电排站、南塘湖电排站、昌东电排站)内河侧前池及部分进水渠底部清淤,6座现有穿堤建筑物(青山电排站(新站)、青山闸、青山电排站(老站)、吴公庙电排站、鱼尾电排站、南塘湖电排站)外河侧消力池(护坦)拆除重建,海漫、防冲槽段抛(砌)石等,使富大有堤及穿堤建筑物安全隐患得到消除,达到原设计防洪排涝标准的要求,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1级水工建筑物(类似工程业绩主体工程类别为土石坝、堤防、灌渠三者之一)。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6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7 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8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9 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南昌市水利局综合规划与建设管理科进行监督(电话:0791-8388395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南昌市城市防洪事务中心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1446号

人:刘新良、伍思琪、龚红玉、龚晖明

话:0791-864537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人:刘欣怡、李恒、谭頔贤

话:0791-88297835、187791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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