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供销(湘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侯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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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建设单位 | 萍乡湘东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江西供销(湘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工程地址 | 湘东区滨江新区,东临复兴路,西临萍水河滨江北路,南临320国道(武功山中大 道),北接308国道 |
建筑面积 | 129000.22 ㎡ | 结构/层数 | 框架/2层 |
招标范围 |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 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燃气、自来水、供配 电、基坑支护、幕墙、精装、景观、标识、亮化、智能化、通信、强弱电、太阳 能、停车系统、监控系统、人防、绿色建筑、总图、管线等交钥匙工程所涉及的 所有专业)、各阶段的设计报建、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 配合服务(包含绿色建筑设计满足当地规定)。其中精装设计包括冷库、仓储、 交易市场、办公与生活区的公共部分和甲方运营和物业管理办公区、售楼处、样 板房、消防、物业监控等甲方指定区域;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划线、园区指示 牌、地下室标示及地坪等;智能化包含但不限于冷库系统运营智能化和园区运营 及物业管理智能化;强弱电部分含园区供电方案、高低压配电设备与安装、电话、网络(5G)、有线电视连接;此外还包含幕墙及外墙的二次深化设计。(包 含绿色建筑设计满足当地规定)。(2)施工:包含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施工 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3)采购: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 指导等; (4)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 (5)其他:/。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10日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第一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投标报价 | 8.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分 |
建造师姓名 | 王瑞庚 | 注册编号 | 沪131192004746;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投标报价 | 8.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分 |
建造师姓名 | 王匡继 | 注册编号 | 赣136192001046;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投标报价 | 8.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分 |
建造师姓名 | 王金月 | 注册编号 | 京122181900111;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递交资格审查文 件单位的数量 | 7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 数 | 0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第一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申报的业绩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申报的业绩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申报的业绩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暂定金额费用小 计 | 元 |
暂估价材料费用 小计 | 元 |
其他暂定费用小 计 | 元 |
暂定金额和暂估 价费用合计 | 元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第一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备注:因系统原因,投标报价单位只能显示元,实际投 标报价为:8%)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承诺内容 |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备注:因系统原因,投标报价单位只能显示元,实际投 标报价为:8%)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备注:因系统原因,投标报价单位只能显示元,实际投 标报价为:8%)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